泰安市高溫補貼 泰安高溫津貼是發錢還是發物品

泰安市高溫補貼 泰安高溫津貼是發錢還是發物品

泰安高溫津貼是發錢還是發物品?
答:發錢 。高溫津貼應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 。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防暑降溫費的發放范圍 。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 。

用人單位應給高溫天氣期間工作或者戶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清涼飲料和含鹽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等不能沖抵防暑降溫費 。
拓展信息:
用人單位在下列高溫天氣期間,應當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減輕勞動強度,采取有效措施 , 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當日應當停止工作;
(二)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11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作業;
【泰安市高溫補貼 泰安高溫津貼是發錢還是發物品】(三)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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