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違反最低工資標準的法律責任是什么?

德陽違反最低工資標準的法律責任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 ,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
對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違法行為,人社部門將依法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 , 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等期間,以及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其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
【德陽違反最低工資標準的法律責任是什么?】自2022年4月1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650元調整為19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7.4元調整為每小時2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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