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行 2024年紹興嵊州市優化生育政策實施細則

試行 2024年紹興嵊州市優化生育政策實施細則

2024年紹興嵊州市優化生育政策實施細則(試行)如下:
政策享受對象:主要為符合國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規定,由同一對夫妻共同生育的三孩以及生育三孩的產婦、家庭等,夫妻雙方或單方為嵊州市戶籍人口,且子女戶籍均要在嵊州市落戶 。其中的“三孩”均指202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的第三孩 。
一、發放婚檢優生獎勵
政策條款:對于在我市雙方均為初次結婚登記并完成婚檢的夫婦(至少一方為嵊州市戶籍嵊州市的),給予300元獎勵 。
1.發放對象:雙方均為初次在嵊州市婚姻登記中心登記結婚,并完成婚檢的新婚夫妻(至少一方為嵊州市戶籍) 。
2.發放標準:一對夫妻300元,原則上通過“一卡通”平臺發放至女方市民卡 。
3.辦理程序:由嵊州市婚姻登記中心、嵊州市婦保院婚檢中心聯審,一月發放一次 。
4.業務部門:嵊州市婚姻登記中心聯系電話:0575-83081314;嵊州市婚檢中心聯系電話:0575-83103803 。
本條政策細則由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

二、發放三孩產婦育兒津貼和育兒補助
政策條款:給予三孩產婦一次性育兒津貼2萬元;子女3周歲以內,發放育兒補助每年1萬元 。
按照“自助申請、逐級審核、一年一次發放”的原則組織實施 。
(一)三孩產婦育兒津貼
1.發放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由同一對夫妻生育三孩的家庭,并已按要求辦理生育登記;
(2)生育三孩的夫妻至少一方是嵊州市戶籍;
(3)新生子女戶籍首次申報在嵊州市 , 生育的子女戶籍均在嵊州市(因入伍、就學從嵊州遷出的,視同本市戶籍) 。
2.發放標準:生育三孩的產婦給予一次性育兒津貼20000元 。
3.辦理程序:
(1)申請方式 。原則上由女方向男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提出申請,以網上渠道申請辦理 。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開放“浙里辦APP”育兒補助平臺,集中申報;
(2)資格初審 。鄉鎮(街道)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3)審核 。鄉鎮(街道)將初審通過的申請材料統一報市衛生健康局,由市衛生健康局進行審核;

(4)公示 。市衛生健康局將審核確認的補助對象和金額進行公示 , 為期7天;
(5)撥付 。公示無異議的 , 由市財政局將資金撥付至市衛生健康局,由市衛生健康局統一發放 。原則上通過“一卡通”平臺發放至女方市民卡 。
4.申請材料:
(1)《嵊州市三孩產婦育兒津貼申請表》(附件1);
(2)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戶籍證明);
(3)三孩生育登記服務單(電子版);
(4)夫妻共同生育現存活所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和戶口簿;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判決書等 。
5.業務部門科室:市衛生健康局人口健康科,咨詢電話:0575-83275276 。
(二)育兒補助
1.發放對象:應符合三孩產婦育兒津貼申請條件 。
2.補助標準:生育的三孩給予每年育兒補助10000元 。
3.辦理程序:同三孩產婦育兒津貼 。
4.申請材料:
(1)《嵊州市三孩育兒補助申請表》(附件2);
(2)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戶籍證明);
(3)三孩生育登記服務單(電子版);

(4)夫妻共同生育現存活所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和戶口簿;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 , 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判決書等 。
5.申請時限:育兒補助應在三孩出生后每年提出申請(從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計算 , 0-3周歲期間分三個周期) 。
6.子女數計數規則
(1)子女數按照同一對夫妻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數計算;
(2)符合政策生育的多胞胎可按孩次順序領?。喟ズ蟪⒌陌錘鍪烊∪⒈曜疾怪?。
7.其他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夫妻發生離婚、喪偶等情形,育兒補助由該子女的法定撫養人申領 。
8.業務部門科室:市衛生健康局人口健康科,咨詢電話:0575-83275276 。
本條政策細則由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
三、三孩入托補助
政策條款:支持家庭嬰幼兒入托,對于入托的三孩家庭,發放托育(嬰幼兒照護)補貼每年1萬元 。
1.發放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應符合育兒補助申請條件;
(2)生育的三孩在嵊州市衛生健康局已備案的托育機構(幼兒園托育部)登記入托 。
2.補助標準:0-3周歲的三孩家庭憑托育機構發票申請入托補貼,每年最高10000元,不足10000元的按實際支出給予補助 。
3.辦理程序:同三孩產婦育兒津貼 。
【試行 2024年紹興嵊州市優化生育政策實施細則】4.申請材料:
(1)《嵊州市三孩入托補助申請表》(附件3);
(2)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戶籍證明);
(3)三孩生育登記服務單(電子版);
(4)夫妻共同生育現存活所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和戶口簿;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判決書,托育服務相關發票等 。
5.申請時限:辦理入托后的次年6月1日至7月31日 。按發文之日起算,一年一申報,到三周歲止 , 不追溯 。
6.業務部門科室:市衛生健康局人口健康科,咨詢電話:0575-83275276 。
以上優化生育政策,如發現申請對象出現弄虛作假的,取消補助享受資格;已發放的,予以追回;情節嚴重的,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條政策細則由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
附件:1.嵊州市三孩產婦育兒津貼申請表
2.嵊州市三孩育兒補助申請表
3.嵊州市三孩入托補助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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