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獻血條件 福州獻血要求

福州獻血條件 福州獻血要求

福州獻血條件
1.年齡:國家提倡獻血年齡為18周歲~55周歲;既往無獻血反應、符合健康檢查要求的多次獻血者主動要求再次獻血的,年齡可延長至60周歲 。
2.體重:男≥50㎏,女≥45㎏ 。
3.血壓:12.0 Kpa(90 mmHg)≤收縮壓<18.7 Kpa (140 mmHg)8.0 Kpa(60 mmHg)≤舒張壓<12.0 Kpa (90 mmHg)脈壓差:≥30 mmHg/4.0 Kpa 。

4.脈搏:60次/min~100次/min,高度耐力的運動員≥50次/min , 節律整齊 。

5.體溫:正常體溫 。
6.一般健康狀況:皮膚、鞏膜無黃染 。皮膚無創面感染,無大面積皮膚病 。四肢無重度及以上殘疾,無嚴重功能障礙及關節無紅腫 。雙臂靜脈穿刺部位無皮膚損傷 。無靜脈注射藥物痕跡 。

攜帶有效證件:請攜帶身份證,已有獻血證請帶上獻血證 。
為確保獻血者健康和血液安全,如有以下情況則暫時不適合獻血,請予以理解、配合:
? 48小時內曾接受新冠病毒滅活疫苗或基因重組疫苗接種;
? 14天(2周)內曾接受滅活疫苗和基因重組疫苗以外的其他類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種(不包括減毒活疫苗);
? 感染新冠病毒(重型和危重型除外) , 且距離最后一次陽性結果不足7天(1周);
? 6個月內曾被診斷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重型或危重型 。
【福州獻血條件 福州獻血要求】如您獻血后48小時內診斷新冠病毒感染,請撥打電話18050320903回告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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