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區人才購房補貼申報時間什么時候?

鎮江市區人才購房補貼申報時間什么時候?

鎮江市市區人才購房補貼申請時間是每年8月至9月,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由人才單位申請 。
購房補貼申請流程
一 , 申報
購房補貼由人才所在單位統一申報 。單位在每年8月至9月登陸“鎮合意”網上辦事服務大廳線上填寫基本信息,上傳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單位人才本人的身份證,人才所購房屋買賣合同、契稅完稅憑證、不動產權證書,人才與單位簽訂的勞動或聘用合同等材料 。

二,初審
1 , 市不動產登記交易部門在獲取交易主管部門授權后負責審核不動產登記交易情況,主要內容為網簽合同簽訂人和不動產權權利人身份、首次登記情況(單獨所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認定首套房、核實交易時間(網簽時間) 。

2,市稅務部門負責對所購房屋《契稅完稅憑證》進行審核 , 審核確定繳納契稅情況、契稅計稅價格、房屋價格份額及申報單位稅務登記所在地 。
3,市人社部門審核人才條件、市區范圍內工作起止時間和社保繳納情況 , 明確事業單位登記所在地 。

4,各部門初審后,市住建部門根據初審情況綜合判斷是否受理 。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由“鎮合意”告知單位不符合受理條件 。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由“鎮合意”通知申請單位到人才一站式窗口填寫提交相關表格,在“鎮合意”上傳人才本人本市一類銀行借記卡,完成收件受理 。
三,會審 。
市人才辦、住建局、人社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稅務局根據申報材料聯合會審 , 確定人才的補貼金額,并明確申報單位領取補貼人才歸屬區 , 由市級財政部門根據人才歸屬區統籌市區兩級資金 。同時,對續發購房補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
四,發放 。
公示無異議后,由市住建局將補貼金額匯入申請單位提供的人才本人的銀行借記卡,發放時間原則上為次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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