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的辦理條件是什么

宿遷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的辦理條件是什么

辦理條件:
【宿遷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的辦理條件是什么】1、具有中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 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 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
2、申請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 , 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

3、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 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
4、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水平 。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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