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資金申領指南

承德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資金申領指南

補助對象
政策實施對象的人員范圍為,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
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為 , 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后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 。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 。

補助標準
每服1年義務兵役補助45元/月
辦理流程

1.個人申報 。符合條件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并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有關登記審核表 。
2.初審把關 。對相關人員的申報材料,由村(居)委會初審、鄉(鎮、街道)復核,并做好登記工作 。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后,將相關等級審核表、人員花名冊和個人相關資料復印件等材料上報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對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
【承德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資金申領指南】
3.會審認定 ??h(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對鄉(鎮、街道)上報的材料,組織專門人員認真核實其身份,逐一審定其年齡、服義務兵役的年限等條件 。對符合條件的,由申請人所在村(居)委會進行張榜公示 。對公示期間及以后有異議的 , 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要組織專人調查核實 。經查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 。
4.建檔發放 ??h(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要對申報登記人員逐人建立數據資料檔案,認真做好適時更新、動態管理工作,并按照“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核定對象,財政部門核撥資金,金融機構代發到人”原則 , 將生活補助每月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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