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是由哪個部門決定 逮捕應該由誰決定

逮捕是由哪個部門決定 逮捕應該由誰決定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后,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對于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對于不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
【逮捕是由哪個部門決定 逮捕應該由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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