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溫州永嘉工業企業員工子女入學申報對象

2024年溫州永嘉工業企業員工子女入學申報對象

2024年溫州永嘉工業企業員工子女入學申報對象
為進一步做好我縣企業員工子女入學的服務工作,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根據《關于印發永嘉縣工業企業員工子女入學管理辦法的通知》(永經信〔2021〕20號)文件精神,現就開展2024年永嘉縣工業企業員工子女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小學一年級、初中七年級)的入學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2024年溫州永嘉工業企業員工子女入學申報對象】申報對象
(一)符合《永嘉縣工業企業員工子女入學管理辦法》第三條“優先安排入學條件”的對象 。
符合下列基本條件之一:
1.在2023年度功勛企業(含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市領軍企業、省隱形冠軍企業)、巨龍企業(含市高成長型企業、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明星企業擔任現職及在同企業連續繳納社保分別滿相應年限 。

(1)擔任現職滿3年以上并連續繳納社保至當年5月分別滿5年、6年、7年及以上年限的企業高層經營管理人員(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上市公司董事長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公司下屬分公司或全資子公司<分公司與子公司類型主營業務要與母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總經理視同副總經理依次類推);

(2)擔任現職滿2年以上并連續繳納社保至當年5月分別滿8年、9年、10年及以上年限的企業主要部門負責人(指由企業高層直接管轄的生產、銷售、研發、財務、管理等部門正職干部);
(3)連續工作并繳納社保至當年5月分別滿10年、11年、12年及以上年限的員工 。擔任企業中層以上職務的相關人員需每年在縣經信局進行備案 。(申報條件對應表見附件2)
2.在永同一工業企業中連續工作并繳納社保至當年5月滿15年及以上年限的員工 。
(二)符合《永嘉縣工業企業員工子女入學管理辦法》第五條“相對就近入學條件”的對象 。在上一年度同一功勛、巨龍、明星企業中擔任現職滿1年且連續繳納社保至當年5月滿1年以上的企業中層經營管理人員和在永同一企業連續工作并繳納社會保險至當年5月滿5年(含)以上的員工子女可就近到企業地址附近學校按批次申請入學(申報材料詳見附件3,可申請公辦指定學校名單及聯系方式見附件7),無需到縣經信局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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