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醫保二次報銷條件 內江醫保中的二次報銷指的是什么

內江醫保二次報銷條件 內江醫保中的二次報銷指的是什么

內江醫保政策中的“二次報銷”含義解釋
參保人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單次或多次住院累計合規醫療費用(合規醫療費用=醫療費用實際發生額-住院起付金額-自費項目金額-統籌基金支付額)達7500元以上的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險(俗稱二次報銷),大病醫療保險實行超額累計分段報銷,不封頂 。按醫保政策報銷后 , 剩余累計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按參保檔次對應報銷 。大病醫療保險報銷不設封頂線 。【內江醫保二次報銷條件 內江醫保中的二次報銷指的是什么】


例1:一檔參保人員王某在某三甲醫院的住院醫療總費用為420000元,自負費用為30000元 , 起付金為1000元,統籌基金報銷200000元 。大病保險報銷計算如下:

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420000(住院醫療總費用)-30000(自負費用)-1000(起付金)-200000(統籌基金報銷)=189000元
大病保險報銷費用:(189000-60000)×90%+(60000-30000)×80%+(30000-7500)×70%=155850元
例2:二檔參保人員張某在某三甲醫院的住院醫療總費用為60000元 , 自負費用為2000元 , 起付金為1000元,統籌基金報銷33600元 。大病保險報銷計算如下:
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60000(住院醫療總費用)-2000(自負費用)-1000(起付金)-33600(統籌基金報銷)=23400元
大病保險報銷費用:(23400-7500)×50%=7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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