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市民居住證申領 佛山新市民居住登記辦理條件


佛山新市民居住登記辦理條件:
【佛山新市民居住證申領 佛山新市民居住登記辦理條件】新市民是指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進入佛山市行政區域居住的人員 。
①新市民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居住地村(居)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機構或通過網絡信息系統申報居住登記 。

②新市民在佛山市內變更居住地址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現居住地村(居)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機構或通過網絡信息系統申報居住變更登記 。
③新市民申辦居住地址變更和申報居住信息注銷時,應提供本人身份信息 。
④新市民離開佛山市到異地就業、居住的,應當在離開佛山市前或在離開佛山市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新市民服務信息系統或向原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機構注銷居住信息 。通過所在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機構辦理注銷登記的,工作人員應當當場辦理注銷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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