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城鎮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租房保障條件

大慶城鎮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租房保障條件

為完善多層次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 規范城鎮公租房分配使用管理、運營維護、租賃補貼發放等,省住建廳印發近日《黑龍江省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管理辦法》 。依據《辦法》,公租房實行“誰投資、誰所有”的原則,投資者權益可以依法轉讓,但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也不得空置 。辦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
本辦法所稱保障對象,為城鎮中等偏下和低保及低保邊緣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家庭 。

依據《辦法》,公租房保障面積原則上每套住房建筑面積不應超過60平方米 。公租房保障方式實行實物配租和貨幣補貼相結合 。
實物配租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為符合保障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

貨幣補貼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向符合保障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行市場化租房 。
采取實物配租方式進行保障的,公租房租金標準應當依據同地段相近樓層、朝向房屋的住房租賃市場租金水平、保障對象的經濟承受能力和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分級分類確定并動態調整 。采取發放租賃補貼方式保障的 , 租賃補貼發放額度按照租賃補貼面積和每平方米補貼標準確定 。租賃補貼面積為公租房保障面積標準與被保障對象現住房面積的差額 。

《辦法》提出,城鎮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租房保障,應當由戶主或委托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或現居住地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人與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間,應當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 。具有當地戶籍、達到當地人民政府規定年齡的單身居民,按家庭對待 。
城鎮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租房保障 , 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大慶城鎮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租房保障條件】(一)家庭成員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且在當地城鎮實際居住;
(二)無住房或現有住房面積低于當地規定的標準;
(三)家庭收入符合當地政府確定的公租房保障對象收入標準;
(四)未享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五)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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