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公示 徐州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

徐州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公示 徐州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

【徐州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公示 徐州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
為加快推進人才政策落地見效,吸引更多青年人才來徐就業創業,根據《深入實施“彭城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若干政策》(徐委發〔2023〕25號),制定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 。
一、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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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11月1日起引進的畢業五年內的博士及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本科畢業生(含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歸國人員) 。
2.在我市重大科技平臺、市屬企業或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港務區)的企業就業,且用人單位納稅應在上述區域(引進后所有工作履歷涉及單位均須在市區) 。
3.引進后首次在我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正常繳費連續滿6個月及以上,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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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11月1日起引進的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具有正高級、副高級、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 。
2.在我市重大科技平臺、市屬企業或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港務區)的企業就業,且用人單位納稅應在上述區域(引進后所有工作履歷涉及單位均須在市區) 。
3.引進后首次在我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正常繳費連續滿6個月及以上 , 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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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11月1日起引進的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的高級技師、技師 。
2.在我市重大科技平臺、市屬企業或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港務區)的企業就業,且用人單位納稅應在上述區域(引進后所有工作履歷涉及單位均須在市區) 。
3.引進后首次在我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正常繳費連續滿6個月及以上,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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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市市屬企業或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港務區)的企業(企業納稅應在上述區域) 。
2.自然年度內首次引進20名以上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并為其在上述區域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正常繳費連續滿1年及以上 。
二、資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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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分別給予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補貼 。其中,非徐州籍畢業生給予每年2000元的探親交通補貼,駐徐高校畢業生給予每月300元的專項補貼 。以上補貼最長領取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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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正高、副高、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分別給予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補貼,最長領取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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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高級技師、技師,分別給予每月1500元、1000元的生活補貼,最長領取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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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每人500元標準 , 給予引才企業一次性引才獎勵 。
三、申報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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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引才單位登錄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xz.gov.cn/) , 通過徐州市“一網通辦”人才綜合服務系統注冊后為引進的人才申報補貼 。凡在政策有效期內未進行申報的 , 政策終止后不再予以受理和補報 。首次申報需上傳以下材料:
1.高校畢業生:
 ?。?)身份證、畢業證書(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
 ?。?)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與人才簽訂的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原件,單位納稅證明原件(申報當月的無欠稅證明和近6個月內任1個月的企業完稅證明) 。單位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人才的,還需提供單位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簽訂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員名冊原件 。

 ?。?)申報探親交通補貼的,還需提供非徐州籍生源證明(即高考前原戶口簿“戶主頁”和“本人頁”) 。
2.專業技術人才:
 ?。?)身份證、職稱證明或職業資格證書原件 。
 ?。?)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與人才簽訂的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原件,單位納稅證明原件(申報當月的無欠稅證明和近6個月內任1個月的企業完稅證明) 。單位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人才的,還需提供單位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簽訂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員名冊原件 。
3.技能人才:
 ?。?)身份證、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原件 。
 ?。?)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與人才簽訂的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原件,單位納稅證明原件(申報當月的無欠稅證明和近6個月內任1個月的企業完稅證明) 。單位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人才的,還需提供單位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簽訂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員名冊原件 。
4.引才企業:
引才企業通過申報系統報送企業賬戶 。每個自然年終,市人社局通過申報系統匯總企業本自然年度引才數據,免申即享將引才企業獎勵發放到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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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大科技平臺或市屬企業申報材料由市人社局直接審核;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港務區)的企業申報材料由企業納稅 所在區人社局會同區財政局初審通過后提交市人社局復審 。市人社局根據審核情況提出補貼建議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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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建議名單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xz.gov.cn/)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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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放補貼 。每次發放1個年度的生活補貼、探親交通補貼和專項補貼 。
2.補貼發放期內人才離職但仍在徐州工作的中止補貼,新工作單位符合補貼條件的需重新提出申請,經審核可繼續享受補貼,補貼資金總額應扣除已享受部分 。補貼發放期內人才調離徐州的 , 補貼資金未領取部分不再發放 。
3.申領次年補貼時,引才單位需在上年度補貼審核通過且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再次繳滿12個月后在申報系統提交 。
4.本細則涉及經費依照《深入實施“彭城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若干政策》規定執行 。市重大科技平臺和市屬企業補貼經費由市級財政全額承擔;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港務區)的企業補貼經費由市級財政給予50%的補助 。
四、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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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資源和公共就業管理中心人才招引科,聯系電話:0516-85795138;
鼓樓區人社局公共就業和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科,聯系電話:0516-87636102;
云龍區人社局人才開發和人力資源管理科,聯系電話:0516-80803749;
泉山區(港務區)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科,聯系電話:0516-85806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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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聯系電話:0516-85798231;
鼓樓區人社局公共就業和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科,聯系電話:0516-87636102;
云龍區人社局人才開發和人力資源管理科,聯系電話:0516-80803749;
泉山區(港務區)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科,聯系電話:0516-85806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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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處 , 聯系電話:0516-85805778;
鼓樓區人社局公共就業和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科,聯系電話:0516-87636102;
云龍區人社局人才開發和人力資源管理科,聯系電話:0516-80803749;
泉山區(港務區)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科,聯系電話:0516-85806118 。
五、其他事項
1.《深入實施“彭城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若干政策》發布之日前引進的相關人才按照《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實施方案》(徐委發〔2021〕15號)執行 。
2.申報單位和引進人才在提供相關申報材料時應誠實守信、如實申報 。凡弄虛作假騙取補貼資金的 , 一經查實將取消享受補貼資格,收回已領取補貼資金,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
3.本細則所稱的“人才”,引進時間按照引才單位為其首次在徐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時間為準 , 若高校畢業生的參保繳費時間在申報所用學歷畢業前的,按畢業證畢業日期計算;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引進年齡按其首次在徐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之日起的滿周歲年齡計算 ?!爱厴I5年內”是指:畢業后至引進徐州就業當年不超過5年,如2024年7月引進的畢業生,其畢業年份為2019年7月-2024年7月,以此類推 ?!耙M后首次在我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指:引進之日前未在徐州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引進之日后開始在徐州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中高校畢業生引進之日前在徐州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錄,經學歷提升后,又引進到徐州并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視同首次在徐州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
4.銅山區(含高新區)、賈汪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按照本細則執行,并做好轄區內補貼的受理、發放和解釋工作 。
5.本細則自2023年11月1日起執行,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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