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十四五期間巡游出租汽車新能源獎勵補貼實施細則

天津市十四五期間巡游出租汽車新能源獎勵補貼實施細則

??天津市“十四五”期間巡游出租汽車新能源獎勵補貼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關于調整農村客運、出租車油價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2〕1號)《交通運輸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十四五”期間農村客運、城市交通發展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的通知》(交辦財審〔2022〕65號)《天津市“十四五”期間農村客運補貼資金和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實施方案》(津財建一〔2022〕38號)《天津市出租汽車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工作實施方案》(津交發〔2023〕233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規范巡游出租汽車新能源獎勵補貼資金使用和發放,現制定天津市“十四五”期間巡游出租汽車新能源獎勵補貼實施細則 。

一、運營獎勵
【天津市十四五期間巡游出租汽車新能源獎勵補貼實施細則】享受運營獎勵的新能源車輛,應為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的新能源汽車 。對到期更新符合條件新能源車輛且開展運營的,享受1.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提前182天及以上更新符合條件新能源車輛且開展運營的 , 享受1.8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提前365天及以上更新符合條件新能源車輛且開展運營的,享受2萬元一次性獎勵 。

二、里程運營補貼
享受里程運營補貼的新能源車輛,應為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的新能源汽車 。純電動汽車按照每公里0.2元標準給予里程運營補貼,每部車輛最多享受12個月的運營補貼,最高給予1.2萬元運營補貼;非純電動汽車(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等),按照每公里0.1元標準給予運營補貼,每部車輛最多享受12個月的運營補貼,最高給予6000元運營補貼 。

三、獎勵補貼審核撥付
已更新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準備齊全相關材料后進行線上申報 ?!耙淮涡赃\營獎勵”將根據新能源汽車的車輛注冊日期與原車的強制報廢日期核準應享受一次性獎勵的額度;“里程運營補貼”將通過多種途徑渠道對比核實后核準應享受里程運營補貼的額度 。交通部門定期嚴格做好信息審核、補貼申報等工作,財政部門及時辦理補貼資金撥付,依法依規發放獎勵補貼資金 。
本實施細則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已更新非純電動汽車的經營者不受影響 。
政策來源: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https://jtys.tj.gov.cn/ZWXX2900/TZGG2982/202403/t20240326_6570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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