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假申請條件 臨沂產假申請方法

產前假申請條件 臨沂產假申請方法

所需材料:
1.單位介紹信;
2.女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復印反正面并注明女職工聯系電話,有生育并發癥者提供兩份);
3.生育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原件及復印件;戶口在省外,準予生育一胎的,需提供全國統一制式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嬰兒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住院醫療費收據原件;
6.住院病歷首頁及醫囑單復印件(加蓋醫院病案復印專用章);
7.有生育并發癥者,須提供出院記錄及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匯總 。
辦理流程:
女職工生育后可由單位經辦人員攜以以上材料到社保局辦理 。
申請天數: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 , 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 , 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職工產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 。
【產前假申請條件 臨沂產假申請方法】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 , 享受42天產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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