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公積金貸款新政策 韶關公積金貸款不予辦理情況有哪些


韶關公積金貸款不予辦理情況一覽
一、不予辦理情況
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貸款:
1.有住房貸款未結清的;

2.家庭(本指南所指家庭,均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擁有2套及以上城鎮住房 , 或已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3.個人信用不良情節較重的;
4.集體土地性質的房產;
5.產權有異議的房產;
6.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設定抵押的房產;

7.購買別墅、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的;
8.職工與父母、配偶、子女之間買賣住房的 。
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個人信用存在以下情形,屬于信用不良情節較重,不予貸款:
1.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訴的記錄;
2.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當前貸款存在逾期或擔保人代還;
4.為他人擔保貸款且未結清的;
5.貸款或貸記卡當前存在逾期;
6.貸款或貸記卡狀態為呆賬、凍結或止付;
7.除欠繳年費外 , 近2年征信報告存在連續逾期超過3期(含)記錄(公積金貸款逾期情況需綜合征信報告和住房公積金業務與管理系統記錄的逾期情況確定);
8.除欠繳年費外 , 近2年征信報告存在累計逾期超過6期(含)記錄(公積金貸款逾期情況需綜合征信報告和住房公積金業務與管理系統記錄的逾期情況確定) 。
二、公積金貸款申請對象
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的繳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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