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佛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條件


辦理條件: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廣東省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或已經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且符合在廣東省內戶籍(居住)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條件的港澳臺居民 。
【佛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佛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條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檔次:
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設為每年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10個檔次 。對應的月繳費標準為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10個檔次 。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其中一個檔次 , 按年、季度或月的方式繳費(以下稱按期連續繳費) 。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戶籍所屬鎮街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
2.受理:窗口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符合申請資格 , 并材料齊全、符合規定格式的當場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條件的 , 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 。
3.審查決定:社保分局經辦人員在承諾辦理時限內作出審查決定 。
繳費方式: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由參保人本人按年繳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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