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雙龍新居保障房配售后可以退出嗎

福州雙龍新居保障房配售后可以退出嗎

福州雙龍新居保障房配售后可以退出嗎?
可以 。有以下情況:
保障性住房購買人存在長期拖欠保障性住房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司法機關已裁定購買人貸款違約的,購買人因工作調動遷往福州市六城以外的區域等特殊情況的,可申請退出保障性住房 。由購房人向原開發建設單位提出申請,經原開發建設單位初審,市房管局會同市國有房產中心復審后,由原開發建設單位予以回購 。
【福州雙龍新居保障房配售后可以退出嗎】
回購價格按照原購買價格結合住房折舊、房款利息確定 。其中:住房折舊按折舊年限(建筑主體結構50年、裝修10年)予以核減;房款利息按交付使用年度商業銀行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予以核增 。折舊年限和交付使用年限自交付之日起算,不滿1年按1年計算 。計算公式:

計算公式:回購價格=[原購買價格(毛坯部分)×(1-交付使用年限×2%)+原購買價格(裝修部分)×(1-交付使用年限×10%)]+[原購買價格(毛壞+裝修)×交付使用年度商業銀行一年期存款平均基準利率×交付使用年度)

折舊年限和交付使用年限自交付之日起算 , 不滿1年按1年計劃 ?;刭彵U闲宰》棵庹髌醵?。
另外,保障性住房購買人和共同居住人應當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得有以下行為:
1.不得擅自轉讓、調換、贈與保障性住房;
2.不得改變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用途;
3.不得設定除保障性住房購房貸款擔保外的抵押權;
4.不得違反其他有關管理規定 。
保障性住房可以由購買人和配偶 , 以及其直系親屬、具有撫養關系人共同居住 。購買人去世后 , 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可以按照規定繼承房產并繼續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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