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對象 湘潭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實施辦法

湘潭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對象 湘潭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實施辦法

補貼對象:畢業1年內新進入我市優勢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業相關企業就業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
補貼條件:補貼對象在符合條件的同一企業連續就業時間滿1年以上(穩定就業補貼2年以上),簽訂了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 。【湘潭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對象 湘潭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實施辦法】

補貼標準:符合條件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就業時間滿1年的,可按大專、本科、碩士、博士學歷分別享受3000元/人、4000元/人、5000元/人、6000元/人的就業補貼;連續就業時間滿2年的,第二年可繼續享受上述同標準的穩定就業補貼 。
補貼申報:以個人申請,所在企業統一代為申報的方式,于每年11月至12月,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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