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華人在常德寄養外籍子女如何申請簽證?

外籍華人在常德寄養外籍子女如何申請簽證?

常德外籍兒童寄養簽證申請
【外籍華人在常德寄養外籍子女如何申請簽證?】一、申請對象
外籍華人 , 華僑在常寄養未滿18周歲的外籍子女
二、申請機構
外國人應當向停留居留地的地級市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或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以下統稱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簽證證件 。

三、申請材料

申請時須回答有關詢問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證件或其他國際旅行證件及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填寫《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
(3)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在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以拍攝);

(4)《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5)寄養兒童的出生證明
(6)寄養兒童外籍父母護照復印件,以及中籍父母獲得外國永久居留權證明的復印件
(7)撫養人或者監護人的身份證 , 戶口簿或居住證;
(8)寄養兒童父母的委托書(須注明委托撫養或監護人,寄養年限) , 寄養受托人的受托書(須注明被寄養兒童父母委托 , 承擔撫養與監護責任,保護被寄養者按期離境等內容 , 并注明具體寄養時限) 。
注:家庭關系證明如系境外機構出具,外文證明材料需翻譯成中文,并加蓋翻譯公司印章 。外國主管機構或者公證部門出具的證明應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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