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長樂區人才購房補貼發放規定 長樂區人才引進補貼

福州市長樂區人才購房補貼發放規定 長樂區人才引進補貼

福州市長樂區人才購房補貼發放規定
根據2024年2月23日,福州長樂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好年華 聚福州”長樂區人才購房補貼的實施細則(試行)》政策規定,長樂區人才購房補貼發放安排如下:
(一)購房補貼發放申請
人才保障家庭自取得購房補貼資格之日起 , 2年內須在長樂區行政區域內購買一手商品住宅(含購買我區區屬國企持有并進行拍賣的住宅),購房時間以網簽時間(拍賣取得區屬國企住宅按辦理產權證時間)為準;自取得購房補貼資格之日起2年內未在長樂區行政區域內購房的,應重新申報購房補貼資格 。

人才保障家庭須在辦理網簽合同備案、購房全款繳清后(現金全款支付或銀行按揭貸款放款后),提交下列材料向區住建局申請購房補貼:

(1)《“好年華 聚福州”長樂區人才購房補貼發放申請表》1份(附表4);
(2)《“好年華 聚福州”長樂區人才購房補貼資格證》復印件1份;
(3)申請人的商品房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申請人的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房屋預告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6)申請人購房全款繳清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購房補貼發放
區住建局會同區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核實《資格證》記載的保障家庭成員的自有住房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區人社局核實《資格證》記載的保障家庭成員的人才住房政策享受情況 。
符合兌現發放條件的,申請人與區住建局簽訂購房補貼發放協議由區住建局向區財政局申請撥付購房補貼資金后,將補貼資金發放給申請人 。
補助標準
人才購房補貼按照人才層次,分別按:1型保障對象150萬元、2型保障對象80萬元、3型保障對象50萬元、4型保障對象20萬元、5型保障對象10萬元、6型保障對象5萬元給予購房補貼 。
【福州市長樂區人才購房補貼發放規定 長樂區人才引進補貼】購房補貼最高不超過實際購房總價,并按年發放:第1年發放40%,第2年發放30% , 第3年發放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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