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寧波個稅年度匯算清繳每個人都要做嗎?


2024年寧波個稅年度匯算清繳每個人都要做嗎?
無需辦理匯算的情形
納稅人在2023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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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算的主要內容

2023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3年已預繳稅額 , 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 , 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匯算不涉及納稅人的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按規定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
【2024年寧波個稅年度匯算清繳每個人都要做嗎?】政策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 原文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21099/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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