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辦理積分落戶都需要什么證件 蘇州積分落戶手續辦理需要多久

蘇州辦理積分落戶都需要什么證件 蘇州積分落戶手續辦理需要多久

時間期限
獲得積分落戶準入資格的申請人,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持積分落戶準入卡、婚姻狀況材料、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材料以及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所有權人或者用人單位同意落戶聲明等,到公安機關辦理戶籍遷移手續 。
落戶手續辦理流程
1.電子準入卡發放 。電子準入卡短信將在9月25日前分批推送到申請人預留給積分受理窗口的手機號碼上 。如申請人近期手機號碼發生變化的 , 請在公示期結束前至積分受理窗口變更聯系方式 。

2.原戶籍地為江蘇省的準入人員持短信通知及落戶材料 , 根據信息提示直接前往落戶地所屬戶籍窗口辦理落戶 。原戶籍地為江蘇省以外地區的準入人員持短信通知及落戶材料,根據信息提示前往落戶地所屬公安窗口辦理“準遷證”(準遷證自簽發之日起有效期40日) ?;卦k理戶籍遷出手續后,再持“準遷證”第三聯、“遷移證”、落戶材料到落戶地所屬戶籍窗口辦理落戶 。

3.申請人和隨遷家屬原戶籍分別在省內和省外的落戶流程 。申請人與隨遷家屬原戶籍分別在省內和省外,則先辦理省外人員“準遷證”和遷出手續,再和省內人員一起至落戶地所屬戶籍窗口辦理落戶 。落戶時必須申請人先落戶后,隨遷家屬才能落戶 。
4.信息核對 。辦理落戶手續時,工作人員將對證明材料進行復核 , 按照規定,如發現房屋產權變更、租賃狀況變化、申請人死亡等情形 , 不再符合落戶條件的 , 取消其積分落戶資格 。如發現婚姻關系或家庭成員關系發生變化的,不再符合隨遷條件的,取消隨遷人員隨遷資格 。此外,若申請人放棄在蘇落戶,則所有隨遷家屬均不能落戶 。

在非自有獨立產權房屋落戶的人員注意事項
在租賃住宅房屋、共有產權住宅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直系親屬的住宅房落戶的申請人 , 辦理最后落戶手續時,需房屋所有權人持身份證件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材料至公安機關當場簽訂同意落戶聲明 。涉及房屋權益的 , 均需房屋所有權人提供同意落戶聲明 。在用人單位集體戶落戶的申請人,辦理落戶手續時,需提供當年度用人單位加蓋公章的同意落戶聲明 。
原籍為中、高風險地區的落戶手續
【蘇州辦理積分落戶都需要什么證件 蘇州積分落戶手續辦理需要多久】若省外原戶籍地在規定辦理遷移手續的時間段內被明確列為中、高風險地區的,準入人員需主動聯系短信通知中的落戶手續辦理部門,報備后暫緩辦理戶籍遷移手續(暫緩簽發準遷證),待該地區恢復為低風險地區后 , 請盡快辦理遷移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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