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就業補貼什么時候發 韶關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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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時間為6-10月 。
?這些情況 , 都應按照規定發放高溫津貼:
1、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的;【韶關就業補貼什么時候發 韶關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安排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工作的 。
【注意】
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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