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書每幾年編制一次 地方志書每多少年編修一次?

地方志書每幾年編制一次 地方志書每多少年編修一次?


【地方志書每幾年編制一次 地方志書每多少年編修一次?】地方志書每二十年左右編修一次 。地方綜合年鑒一年一鑒、逐年編纂 。行政區劃有重大調整的,應當及時組織編纂已撤銷的設區的市、縣(市、區)地方志書,適時組織編纂新設的設區的市、縣(市、區)地方志書 。2005年5月18日總理溫家寶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條例》并即日起施行 。其中,第十條:地方志書每20年左右編修一次 。每一輪地方志書編修工作完成后,負責地方志工作的機構在編纂地方綜合年鑒、搜集資料以及向社會提供咨詢服務的同時,啟動新一輪地方志書的續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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