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大病救助需要什么條件才能申請 宜昌市申請大病救助的病種有哪些

宜昌大病救助需要什么條件才能申請 宜昌市申請大病救助的病種有哪些

宜昌市大病救助申請條件
本辦法所稱的大病關愛救助,是對宜昌城區患重特大疾病居民的一種慈善救助制度,旨在給城區患重特大疾病且支付醫療費用有嚴重困難的居民提供人性化、關愛性幫助 。
重特大疾病是指醫治花費巨大且在較長時間內嚴重影響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惡性腫瘤、嚴重心腦血管疾病、嚴重腦損傷、嚴重帕金森病和嚴重精神病等 。
【宜昌大病救助需要什么條件才能申請 宜昌市申請大病救助的病種有哪些】
申請大病關愛救助的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上一年度患重特大疾病任一病種且戶籍在宜昌城區(含戶籍不在城區但由宜昌高新區托管)的居民;

(二)患者上一年度在宜昌城區醫保定點醫院或經醫保機構同意轉診到外地住院并在醫療終結結算時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在享受基本醫保、大病保險、二次報銷、商業保險報銷以及政府醫療救助后,自費部分在30000元以上且占家庭年收入50%以上的;

(三)所提供的資料符合本規定第十二條的要求 。
1.享受中華慈善總會藥品援助項目的患者 , 自費醫藥費在30000元以上且占家庭年收入50%以上的,也可納入大病關愛救助范圍 。
2.上一年度已享受城區大病關愛救助的對象,次年不得申請該項目的救助 。
3.經審核符合大病關愛救助條件的對象,其自費醫療費用按照一定的階梯比率累計計算救助額度,但實際救助的金額不超過50000元 。
(一)自費金額在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的,按30%計算;
(二)自費金額30001元至60000元(含60000元)之間的,按40%計算;
(三)自費金額在60001元以上的,按50%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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