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離婚辦理材料有哪些? 濟寧民政局離婚需要手續

濟寧離婚辦理材料有哪些? 濟寧民政局離婚需要手續

濟寧離婚辦理材料
1、雙方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免簽名,一式三份),在離婚協議書里面 , 必須明確說明雙方是自愿離婚,并且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 , 否則該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 。

4、雙方本人近期照片(2寸、半身、免冠、2張)
5、 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注意事項
濟寧市辦理離婚證注意事項有以下幾點:

【濟寧離婚辦理材料有哪些? 濟寧民政局離婚需要手續】一、離婚前,請慎重考慮夫妻感情是否確已徹底破裂 。
二、從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財產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過錯而少分或不分 。
三、離婚協議以登記離婚為生效要件,如果未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雙方已經簽字的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

四、為避免登記離婚后解決遣留問題的麻煩,建議離婚協議書由律師代為起草與審查 。
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雙方當事人共同來提出申請;
2.雙方均有完全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寫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愿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一致的意見)
4.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
注:辦理離婚需要攜帶的證件有:雙方當事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應相一致,否則先到有關部門更正,身份證在有效期內)、結婚證及雙方各2張二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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