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2024贛州生育報銷標準提高

贛州市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2024贛州生育報銷標準提高

【贛州市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2024贛州生育報銷標準提高】贛州市醫療保障局、贛州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關于轉發<江西省醫療保障局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明確從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水平 。
一、提高門診報銷水平
職工生育門診最高支付限額由原1000元提高到1200元;如果1200元的限額用完,與生育有關的門診費用還可以按普通門診統籌政策執行,享受職工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一個生育周期內,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按照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政策執行 。

二、提高住院分娩報銷水平
取消了起付線,提高了報銷比例 。

職工醫保參保人員的住院分娩政策范圍內費用,起付線由一級、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的200元、500元、800元調整為不設起付線;報銷比例由一級、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的95%、92%、90%調整為一級100%、二級100%、三級90%,統籌基金支付費用納入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封頂線計算 。

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的住院分娩政策范圍內費用,起付線由一級、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的100元、400元、600元調整為不需要起付線;報銷比例由一級、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的90%、80%、60%調整為一級100%、二級100%、三級90%,統籌基金支付費用納入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封頂線計算 。非住院分娩的其他生育住院情形(比如保胎、流產、計劃生育手術、孕期的疾病等)按照普通住院有關政策、待遇執行 。省外異地就醫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試行)》(贛醫保發〔2022〕22號)規定執行 。
圖源:贛州醫療保障局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