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春季珠海香洲區中小學轉學插班工作實施細則

2024春季珠海香洲區中小學轉學插班工作實施細則

公辦中小學(含購買的民辦學校學位)轉學插班
一、招生區域范圍
香洲區南屏鎮、拱北街道、吉大街道、獅山街道、翠香街道、香灣街道、梅華街道、前山街道、灣仔街道、鳳山街道等區域范圍 。
本部分中所述“香洲轄區”“香洲區”“我區”“區”所指范圍均指在以上范圍內 。
二、申報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在校學生 , 可申請轉學插班 , 由區教育局審核通過后,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含政府購買的民辦學校學位,下同) 。
1.具有香洲區戶籍,目前在香洲區外學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 。
2.具有香洲區戶籍 , 目前在香洲區內民辦學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 。
3.申請香洲區內特定公辦學校間轉學插班的在校學生,已在香洲區公辦學校就讀 , 由城區學位高度緊張學校申請到有接收能力學校(指當年有新開年級學校、年級擴班學校、或城郊學校),可視情況辦理(此類情況須攜對應學區的房產證、戶口簿等相關材料到區教育局招生窗口提出書面申請) 。
4.沒有香洲區戶籍但已享有政府購買學位資格的在校學生 。此類學生僅可申請在政府購買學位的且有接收能力的民辦學校間轉學插班 。須通過“香洲區中小學招生系統”(https://zs.zhxzjyj.cn:8089 , 以下簡稱“招生系統”)報名,并由區教育局審核資格條件 。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23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12月29日下午6:00 。
(二)報名方式
●通過電腦登錄“香洲區中小學招生系統”(https://zs.zhxzjyj.cn:8089,以下簡稱“招生系統”)進行報名;
●通過手機關注微信公眾號“香洲教育”(zhxzjyj),點擊“教育服務”,進入“中小學招生”菜單 , 選擇“公辦中小學(含政府購買的民辦學校學位)”進行報名 。
●無法通過以上兩種方式完成報名的家長,可以選擇在12月19日-21日期間到擬就讀學?,F?。?由相關人員協助完成網上報名 。
注意:
須用報名學生身份證號碼注冊,并根據要求逐項填寫基本信息,完成報名流程 。報名后,須自行打印《2024年春季香洲區公辦中小學招生報名信息登記表》留存 。
符合申報條件的轉學插班生,因故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的,須在2024年1月31日下午6:00前持相關有效證件到區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核定后可辦理轉學插班補報名手續,逾期不再受理 。
四、招生流程
(一)網上報名(2023年12月19日上午9:00-12月29日下午6:00) 。
(二)協助特殊房產類學生上傳材料(2023年12月24日-25日) 。無法自行完成上傳特殊房產情況材料的家庭(見附件2) , 須在12月24日-25日到擬報讀學校,由相關人員協助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

(三)審核信息(2024年1月2日-8日) 。區教育局分類匯總網上申請信息后,統一提交公安、不動產登記中心等部門核實報名登記信息(以12月29日前報名登記的信息為準) 。
(四)公示符合轉學插班資格學生名單(2024年1月9日-15日) 。
(五)安排擬錄取學校(2024年1月16日-19日) 。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 , 統籌安排符合插班資格學生學位 。家長查詢到有擬錄取學校結果的,須自行打印《擬錄取回執》 。
(六)現場資料核對,領取《學位安排通知書》(2024年1月20日) 。由家長攜小孩,帶齊相關入學材料(附件3)到擬錄取學校進行資料核對,另特殊房產類家庭還需帶齊相關材料原件(附件2)到擬錄取學校進行核對 。核對無誤的,由學校發放《學位安排通知書》;核對不一致的 , 不予錄取 。
五、學位安排順序
學位安排順序按第二條“申報條件”所述的1-4項順序依次安排 。
●(一)部分學校學位已滿年級或新學校未設的年級,如家長不接受學位調配安排的 , 將不受理其轉學申請 。
●(二)目前有接收能力的學校,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 。如因年級學位無法全部安排申請學生時 , 區教育局將視學位情況,按照有完全產權房產且房戶一致優先和入戶時間先后等規則安排,無法在本學區學校安排的學生,將統籌安排到其他有接收能力的公辦學校(含政府購買的民辦學校學位) 。
●(三)目前在香洲區內具有政府購買學位資質的民辦學校就讀的香洲區戶籍生,可申請留在本校享受政府購買學位資格 。
●(四)已享有政府購買學位資格的在校學生因故需要轉學到區內其他具有政府購買學位資質的民辦學校入讀的,區教育局視家長申請的民辦學校學位接收能力,統籌安排學位 。申請轉學到區內不具備政府購買學位資質的民辦學校或區外民辦學校入讀的,視為主動放棄政府購買學位入學資格 。
六、入學材料
(一)入學基本材料(全體擬錄取學生均需提交,詳見附件3,現場資料核對時提交) 。
(二)需提交特殊房產情況材料的家庭(附件2) 。
(三)未在“學籍系統”建立學籍的,還須提交加蓋原就讀學校及屬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公章的在讀證明(非中文證明還需附中文譯文公證書),現場資料核對時提交 。
民辦中小學轉學插班
一、招生區域范圍
香洲區南屏鎮、拱北街道、吉大街道、獅山街道、翠香街道、香灣街道、梅華街道、前山街道、灣仔街道、鳳山街道等區域范圍,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珠海高新區,鶴州新區(籌) 。

本部分中所述“香洲區”“我區”“區”“本區”所指范圍均指在以上范圍內 。
二、入學資格
報讀香洲區民辦學校的春季轉學插班生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具有香洲區戶籍;
(二)不具有香洲區戶籍的,其父母(或監護人)一方應當具有香洲區范圍內合法的居住或工作證明 。
不符合以上入學資格的學生,教育部門將不予辦理學籍轉入手續 。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
12月19日上午9:00-12月29日下午6:00 。
(二)報名方式
通過電腦登錄“招生系統”(https://zs.zhxzjyj.cn:8089),或關注“香洲教育”微信公眾號(zhxzjyj),點擊“教育服務”,進入“中小學招生”菜單,選擇“民辦中小學”進行報名 。無法通過以上兩種方式完成報名的家長,可以到擬就讀學?,F?。?由相關人員協助完成網上報名 。
注意:
所有申請轉學插班到香洲區民辦中小學的學生均須在招生系統統一進行網上報名,學校不得擅自錄取未在招生系統報名的轉學插班生 。
1.具有“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下簡稱“學籍系統”)學籍的 , 用學生身份證號碼注冊 , 待區教育局在“學籍系統”核實,注冊手機收到網上報名帳號和密碼短信后,登錄“招生系統”并完成報名流程 。
2.未在“學籍系統”建立學籍的 , 須持加蓋畢業學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門公章的小學畢業證明原件(非中文畢業證明還需附中文譯文公證書)和戶口簿或身份證件,在報名期間內到區教育局教育管理室申請網上報名帳號和密碼后,登錄“招生系統”并完成報名流程 。
轉學插班生完成報名后 , 可自行打印《報名信息登記表》留存 。
四、招生流程
學生家長應提前向擬報讀學校咨詢該校轉學插班生招生計劃,并于12月19日上午9:00-12月29日下午6:00前在招生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學校根據招生系統審核結果,通知安排報名學生家長補充提交相關入學資格證明材料(見附件4),并對報名學生入學資格進行初審 。經學校初審、區教育局復核符合香洲區民辦中小學入學資格的轉學插班學生,由學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安排相關錄取工作 。
未被擬報讀學校錄取的轉學插班生,可在2024年2月15日9:00-2月19日下午6:00前登錄招生系統選擇其他有剩余學位的民辦中小學招生系統補報名 。
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工作要求
(一)嚴肅招生紀律 。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各學校要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加強管理 , 嚴肅紀律 。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學校,自覺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督,及時公布咨詢、監督電話,杜絕不正之風 。一經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

(二)強化材料審核 。入學材料審查貫穿于招生工作全過程,期間如出現其入學資格或錄取結果等與實際不符的 , 教育招生部門要本著公平公正原則 , 予以糾正 。學校應安排專人負責審核入學材料 , 重點審核現場提交的入學材料與網上報名所填信息是否一致,同時將原件掃描上傳到“招生系統” 。
(三)杜絕弄虛作假 。凡提供虛假入學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所申請學位 。已具有“學籍系統”學籍,變相留級重復申請學位的,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不得留級或變相留級”規定,一律取消其申請學位 。因弄虛作假導致的后果,由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自行承擔 。
(四)執行指標生制度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不得參與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制度 。落實《珠海市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實施辦法(暫行)》(珠教〔2012〕4號)和《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不得參與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4號)和珠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等文件要求和規定,未按規定學區入讀公辦中小學(含政府購買的民辦學校學位)的擇校生,不得參與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 。
(五)規范民辦學校招生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民辦中小學招生與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珠香教字〔2021〕40號)規定,從2021-2022學年起,不符合我區民辦中小學入學資格的學生,申請我區中小學新生學籍注冊或轉入我區學籍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 并依法追究違規招生學校責任 。
二、注意事項
(一)香洲區教育局及下屬公辦學校沒有要求學生及家長繳納任何費用 。任何單位或個人向學生或家長索取費用的行為均屬違紀、違法行為 , 請向香洲區教育局或區紀檢部門反映 。
(二)因個人錄入報名登記信息不準確,或提供虛假信息而導致無法安排學位的,責任自負 。
(三)家長和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現場資料核查 。逾期不再受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長自行承擔 。
(四)不符合我區公辦中小學招生入學條件的轉學插班生,請家長自行報讀我區民辦學校,或自行報讀區外學校、戶籍所在地學校 。
附則
一、本細則用語釋義
(一)房產
本細則規定的“房產”,特指香洲區范圍內的房產 , 且房產登記用途須為“住宅”或“成套住宅” 。所有房產信息均以珠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珠海市個人房產預告登記證明》等房屋權屬證明記載為準 。
(二)完全產權房產
本細則規定的“完全產權房產”,指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房產中占有產權份額為100% 。
(三)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完全產權房產
本細則規定的“三代以內直系親屬” , 含學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親兄弟姐妹 。“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完全產權房產”指學生及上述親屬在同一房產中占有產權份額為100% 。
二、關于建筑面積50㎡以下完全產權房產的使用說明
根據珠海市教育局的珠教基〔2013〕33號文,分以下四類情況:
(一)2013年6月1日前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的完全產權房產,不受建筑面積大小限制 。
(二)香洲區內僅有一套完全產權房產的,不受建筑面積大小限制 。
(三)香洲區內有兩套或以上完全產權房產,且均為2013年6月1日后購置 , 建筑面積均在50㎡以下的,只能使用“房戶一致”的完全產權房產 。
(四)已有建筑面積為50㎡以上完全產權房產的,不得使用2013年6月1日后購置的建筑面積在50㎡以下的房產 。
三、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條件
按照珠海市教育局相關規定,自2019年起,珠海市初中畢業生升高中考試,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須在我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持有我市累計3年(含)以上居住證,并在我市參加社保累計滿3年(含)以上,隨遷子女具有我市初中3年連續學籍 。計算居住證、社保的截止日期為當年8月31日 。具體審核辦法,以當年市教育局文件規定為準 。
四、轉學插班的非珠戶初中學生不享受指標生資格
根據《珠海市教育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中考工作的意見》(珠府辦〔2013〕16號)中的“隨遷子女納入報考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的范疇 , 需初中三年在我市同一學校就讀并持有該校連續3年完整學籍的應屆初三畢業生”規定和珠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等文件要求 , 已就讀初中的非珠海市戶籍學生 , 中途申請轉學的,不享受普通高中指標生資格 。
【2024春季珠海香洲區中小學轉學插班工作實施細則】以上細則的最終解釋權歸香洲區教育局 。咨詢電話:2611501(公辦學校) , 2611605(民辦學校),投訴電話:2611800 。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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