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安丘金融業企業復工指南

濰坊安丘金融業企業復工指南

金融業
1. 需提交材料 。(1)申請復工疫情防控承諾書,一式三份,需蓋章,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提交紙質版 。(2)金融機構承諾書 。由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或按手印后,將拍照照片或掃描件發送至市金融監管局郵箱 。(3)企業申請復工備案表 。同時需提供備案表中要求的復工工作方案(參照65號文制定)、疫情防控機制建立情況、花名冊、制度、值班表,電子版發送至市金融監管局郵箱 。

2. 批報流程 。由各金融機構根據各自復工安排,在復工時間前2天向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提交復工申請 。由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對各金融機構提交的復工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審查符合省關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第65號文件中關于企業復工要求的單位,在其復工前 1天出具《關于復工申請的批復》,同意其復工申請 。并由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對各金融機構的申請材料進行保管,同時向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報備復工企業名單及申請材料 。


3. 復工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各金融機構復工后要嚴格執行各自制定并經市金融監管局審核通過的復工工作方案,做好正常營業的同時保證疫情防控工作,并于每日15時前上報當日疫情防控情況,重大情況及時上報 。同時要對各單位內部從外地來安返安工作人員做好登記備案、日常隔離觀察等工作 。
【濰坊安丘金融業企業復工指南】4. 部門聯系人:賈國森;職務: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科員;聯系電話:4396167,13356703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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