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積金貸款指南 南京市公積金貸款金額

南京公積金貸款指南 南京市公積金貸款金額

貸款條件 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申請貸款時借款人須住房公積金開戶且連續足額繳存滿6個月(含)以上 , 其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處于正常繳存狀態 。曾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 , 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提供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 。現役軍官、士官轉業到地方工作,轉業時間與地方入職時間無月份間隔 , 部隊服役時間視同繳存時間,可與現單位繳存時間合并計算 。經認定為A、B、C、D、E類人才的 , 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后,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

【南京公積金貸款指南 南京市公積金貸款金額】2、借款人必須是購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產權人,且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須為成套住宅 。
購買別墅,購買辦公用房、商業用房、車庫以及其他非普通居住用房的,購買房屋部分產權的(共有產權保障房除外),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土地性質為非國有土地的,裝潢住房的,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 。

3、辦理購房貸款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協議;建造、翻建住房的,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大修住房的,須具有《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以及當地街道(鎮)以上建設規劃部門同意大修的相關材料 。
4、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動產權證書》核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申請貸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單位開出江蘇省南京市建筑業統一發票之日起三個月內申請貸款 。
5、借款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征信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借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

1.仍有尚未歸還的逾期貸款的 , 或擔保人代償、或處置抵押物歸還貸款的;
2.準貸記卡或貸記卡透支逾期未還的;
3.申請貸款時近五年內,已結清的公積金貸款逾期累計達到6期(含)以上的;
4.申請貸款時近兩年內,其他貸款(不含助學貸款)逾期累計達到6期(含)以上的;
5.申請貸款時近兩年內,準貸記卡或貸記卡逾期(不含年費)累計達到6期(含)以上的;
6.存在呆賬、止付、被強制執行等情況的;
7.通過偽造、變造證明材料,虛構勞動關系、虛構住房消費行為等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獲得公積金貸款未清退的;
8.嚴重經濟犯罪或對社會公共治安造成危害被相關部門登記在案且受懲處未執行完畢的;
9.有債務糾紛尚未處理完畢被相關部門登記在案的;

借款人有以下情形的,自違規行為登記之日起1年內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
通過偽造、變造證明材料,虛構勞動關系、虛構住房消費行為等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或騙取公積金貸款未遂的;違規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已清退的;違規獲得的公積金貸款已清退的 。
(六)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購房總價的20% 。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七)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且人均不超過40平方米(根據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情況適時調整),再次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首付款金額不得低于購房總價的20%,貸款利率按照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執行 。
家庭已有2套(含)及以上住房的,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 。
8、貸款次數 。借款人和配偶已經辦理了公積金貸款的,在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辦理公積金貸款 。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后,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
第三次(含)及以上申請公積金貸款不予受理 。
計算家庭或個人公積金貸款次數時,按以下四種情形合并計算:
①本地、異地公積金貸款次數 。
②夫妻婚前公積金貸款次數 。
③夫妻婚姻狀態存續期間,對同一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各計相同的公積金貸款次數 。
④所購商品房因質量等原因退(換)房的 , 已發放的公積金貸款至退房時已歸還,且不超過貸款發放之日起一年的 , 不計公積金貸款次數 。
9、借款人和配偶已經辦理了公積金貸款的,在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夫妻離異,如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 , 在約定房產歸主借款人所有,且該筆貸款由主借款人歸還 , 原配偶方結清剩余貸款中本人所占份額,視為原配偶的公積金貸款已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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