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住證到期怎么續期 青島暫住證過期續期辦理

暫住證到期怎么續期 青島暫住證過期續期辦理

青島暫住證過期續期辦理
注意:自2012年10月1日開始青島市已經實行居住證制度,不能再辦理暫住證

新辦理的居住證有效期限為一年,原三年有效期的居住證不再辦理,之前發放的居住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居住證有效期滿前一個月,流動人口可以到派出所辦理換領居住證 。
居住證到期后使用功能中止 。
居住證超過有效期后,流動人口仍在居住地居住 , 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請換領居住證,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
【暫住證到期怎么續期 青島暫住證過期續期辦理】目前換領居住證后就視為簽注 。辦理簽注手續不收取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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