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檢查查乙肝嗎 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


一、體檢對象
在江西省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人員 。
二、體檢醫院
根據教師資格認定權限,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工作 , 由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或受委托的高等學校所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負責 。
三、體檢標準
《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點擊鏈接下載查閱) 。
四、體檢用表
《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點擊鏈接下載) 。

五、組織實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體檢是教師資格認定的必須環節,體檢合格是申請人通過教師資格認定的必要條件 。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涉及申請人員切身利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要高度重視,成立體檢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體檢工作的組織領導 。體檢工作應與當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同步進行,體檢結論僅在當年認定教師資格時有效 。指定體檢醫院要安排一名業務副院長具體負責,并選調政治思想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作風正派的各科醫師、護士和工作人員組成體檢隊伍 。

(二)強化培訓,落實崗位職責
指定體檢醫院要在每次體檢前,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本體檢辦法,做好業務培訓,簽訂責任書 。
1.主檢醫生應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負責作出申請人是否合格的體檢結論 。參加體檢的各科醫生要對本科所檢項目負責,如發現陽性體征,一律如實記入體檢表內,不得隨意涂改;如確須更正的,應在更改的結果上面橫腰劃一條橫桿,使原來的字跡清晰可見 , 然后在右邊寫上更改后的診斷或數據,經主檢醫師簽名,并加蓋醫院公章 。
2.負責體檢人員要提前準備好當日檢查所需的器材、藥液和試劑 。器械應及時消毒,儀表要按期校正,試劑要保證其濃度,確保檢查結果的準確 。

(三)嚴肅紀律 , 規范操作流程
1.體檢工作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操作規程,嚴防弄虛作假 。一旦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申請人教師資格認定資格,并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體檢醫院出現嚴重問題的,相關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及時取消其體檢資格 。
2.體檢過程中,體檢表和檢驗單應指定專人傳遞和集中保管,按順序逐個對照檢查,嚴禁申請人自帶 , 以防漏檢或作弊 。申請人自行取得的任何檢查材料,均不得作為教師資格認定體檢依據 。
3.體檢中發現有疑難問題 , 應采取專家集體會診或進一步檢查后由主檢醫師再作出結論 。若因設備條件限制或會診仍難判斷者,應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上級醫院復查 。
4.復查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派專人陪同 , 只對單科進行復查,并使用原體檢表 。上級醫院否定該體檢機構的診斷結論時,要在診斷書上詳細注明復查結果,情況特殊者要及時告知申請人 。復查結果須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派專人取回并交回原體檢醫院,由原體檢醫院根據復查結果給予體檢結論 。
5.體檢表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歸檔保存 , 不退還本人 。如個別項目需復檢,暫不給出體檢結論,待復檢結果出來后方可完成體檢結論 。
六、體檢費用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費用 , 由負責體檢工作的醫院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向申請人收取 。醫院須向申請人公布體檢收費標準 。
七、其他事宜
【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檢查查乙肝嗎 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本辦法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體檢辦法和標準即日起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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