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婚前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東莞婚前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結婚買房的方式有很多種 , 有婚前就買好的,有結婚后夫妻雙方共同買的,還有父母出資買的……這些情形,怎么認定房子的歸屬?離婚時,又怎樣進行分割呢?
婚前父母出資買房
出資人

房屋登記
司法實踐
一方父母全資出資

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
認定為產權登記方婚前個人財產
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
由夫妻二人共同還貸,離婚時一般將房產判歸產權登記方所有 , 由該方支付剩余貸款 。對婚內夫妻雙方共同還貸(包括本金與利息)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

登記在另一方子女名下
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方或夫妻雙方或者有其他相反約定的除外 。
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若雙方約定了共有方式及各自份額 , 則按照雙方約定享有房屋產權 。若雙方對共有方式未進行約定,視為等份共有 。
雙方父母均出資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或雙方名下
【東莞婚前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的出資應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