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本市戶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請流程

東莞本市戶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請流程

1、申請人在東莞建設網下載并如實填寫《東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到戶籍所在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交申請表和所需材料 。
2、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對申請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執;對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 。
3、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就申請材料顯示的家庭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 。將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情況通過網絡、電視、張貼等方式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日 。

在審核、公示期間,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園區、鎮(街)民政部門及當地村(居)委會可以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 , 對申請家庭戶口、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調查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實際居住地村(居)委會應配合調查、核實,實際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應當同時組織公示 。

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且調查結果與填報情況相符的申請家庭,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將其申請材料報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申請復核 。
4、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在收到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上報的申請材料10個工作日內,就申請材料顯示的家庭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 , 并將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情況在中國·東莞網、東莞建設網等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日 。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取得保障資格并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 , 并統一在東莞建設網上公告 。

特別說明:
公共租賃住房分配采取公開搖號等方式確定配租排序 , 配租對象按照配租排序選擇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由申請人與房屋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簽訂,具體如下:
【東莞本市戶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請流程】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及外來務工人員的合同期為3年,到期后可通過年審續租 。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主動向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出申請,如實申報人口、戶籍、婚姻、收入、財產和住房等情況,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核后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準予續租 , 并簽訂續租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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