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城鄉居民醫保參保需要攜帶的證明資料

南陽城鄉居民醫保參保需要攜帶的證明資料

南陽城鄉居民醫保參保需要攜帶的證明資料
居民到戶籍所在社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攜帶下列資料:
【南陽城鄉居民醫保參保需要攜帶的證明資料】1、《南陽市城鎮居民家庭成員登記表》和《南陽市城鎮居民個人情況登記表》;
2、戶口簿原件及家庭成員戶口簿頁復印件,戶籍為集體戶口的居民持集體戶口復印件;

3、一寸光面彩照一張(照片暫不交 , 待繳納醫療保險卡費后,由本人粘貼照片);
4、低保人員應提供享受低保的證明材料 。
家庭成員有下列情形的,不參加居民醫保,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提供醫???本)復印件或個人近期繳費收據復印件;
2、在大中專學校上學的,提供學生證復印件、入學通知書復印件或學校開具的在校證明;
3、外地務工的,提供用人單位證明或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4、長期在外地居住的,提供居住地派出所證明或暫住證復印件;
5、家庭成員中有離休干部的,提供離休證 。
6、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的,不參加居民醫療保險,提供領取失業金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