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育兒補貼怎么申請 寧夏回族自治區育兒假

寧夏育兒補貼怎么申請 寧夏回族自治區育兒假

申請流程
(一)個人申請
由父母向子女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提出申請, 同時提交夫妻雙方及子女戶口簿、結婚證原件, 填寫《寧夏育兒補貼金申報表》一式兩份 。

夫妻中一人已死亡銷戶的需提供死亡證明、原戶籍信息和身份證號碼, 已離婚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 再婚夫妻需提供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書 。
【寧夏育兒補貼怎么申請 寧夏回族自治區育兒假】
(二)受理初審
村?(居)?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初審并公示五個工作日 。符合條件的, 公示無異議后, 在申報表及花名冊上簽署意見, 上報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對不符合條件的, 應當書面說明原因并告知申請人 。

(三)審核發放
縣級衛生健康部門審核, 對符合條件的簽署發放意見,報市衛生健康部門備案 。對不符合條件的注明原因 。
特別提示:
《寧夏回族自治區育兒補貼金發放實施方案(試行)》方案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零時至2023年5月31日按政策生育第二、第三個孩子并落戶寧夏的家庭, 可以適用本實施方案規定申請育兒補貼金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