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異地換身份證 泉州外地身份證到期換證指南

泉州異地換身份證 泉州外地身份證到期換證指南

泉州異地身份證到期換證(省外戶籍居民)
一、申請條件及需提供材料:
全國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業務,只需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及個人書面聲明(注明實際居住、就業、就學情況)即可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戶籍窗口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和丟失補領業務 。
有效身份證明包括: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港澳臺通行證、外交官證、領事館證、海員證、駕駛證、社會保障卡、軍隊離退休干部證、學生證等政府職能部門頒發的證件 。

二、不予受理情形:
1.首次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
2.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3.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或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的;
4.屬于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

5.公民身份號碼重號的;
6.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主項信息與人口數據庫信息不一致的 。
三、異地受理流程:異地申請受理->原籍審核簽發->異地制作發放 。
四、收費標準: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嚴格按照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執行,除收取證件工本費外 , 不收取其它費用 。證件丟失補領、損壞換領的 , 每證收取工本費40元,有效期滿換領的,每證收取工本費20元 。【泉州異地換身份證 泉州外地身份證到期換證指南】

五、辦理時限:異地受理省外戶籍居民身份證的,受理地公安機關自公民成功繳納居民身份證工本費之日起45工作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申請到受理地領取證件的,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領取 。
六、注意事項:
1、各戶籍窗口應依托全國人口基本信息資源庫數據信息核驗,在受理補領居民身份證時,申請人需交驗居民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港澳臺通行證、外交官證、領事館證、海員證、駕駛證、社會保障卡、軍隊離退休干部證、學生證等政府職能部門頒發的有效身份證件之一,及證件丟失的書面報告;換領居民身份證時交驗的身份證件為舊居民身份證 。
2、申請時領取方式選擇為“受理機關領取”的 , 由申請人本人或委托同戶成年直系親屬憑居民戶口簿、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屬換證的要交回舊證 。申請時領取方式選擇為自愿選擇“郵寄”(郵寄地址應為福建省內)的 , 公安機關通過郵政快遞寄送 。申請人委托代領證件和郵寄收證的 , 應在收到證件1個月內持證件到受理地派出所進行證件核驗,屬換證的要交回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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