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示范區婦幼保健院申領出生醫學證明所需材料

開封示范區婦幼保健院申領出生醫學證明所需材料

開封示范區婦幼保健院申領出生醫學證明須知
01、起好寶寶名字
新生兒姓氏可隨父或母姓,選取第三方姓氏須符合有關規定并提交證明材料 。新生兒姓名應選取國家《通用規范漢字表》中的漢字,不得使用生僻字 。我省公民與外國人生育的新生兒申請在省內登記戶口的,其出生證“新生兒姓名”必須為中文 。
02、首次簽發

指簽發機構第一次為新生兒出具出生證 。首次簽發一般應在新生兒出生后一個月內完成 。
03、首次簽發需要提交的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表;
【開封示范區婦幼保健院申領出生醫學證明所需材料】(2)新生兒父母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新生兒出生時 , 其父母已依法取得《結婚證》者,提供新生兒父母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超過12個月申領的,還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父母與子女三方的親子鑒定書(以下簡稱“親子鑒定證明”);新生兒出生時無法提供其父母依法取得的《結婚證》,或非婚生育的,而出生證上需要填寫父親信息的 , 需提供新生兒父母的非婚生育說明及親子鑒定證明 。

(4)新生兒父親申請辦理出生證,但母親信息無法核實的,需提供父子親子鑒定證明;
(5)非新生兒母親申請辦理或領取出生證時,應提交新生兒母親簽名的授權委托書及委托辦理或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6)新生兒母親有效身份證與住院分娩登記信息不一致的,申領人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新生兒母親與住院分娩登記的母親為同一人的證明材料,或親子鑒定證明 。
(7)出生證簽發人員簽字和“領證人員簽字”分別由簽發人員和領證人員簽字 , 其余部分由計算機打?。?嚴禁任何形式的涂改 。
(8)原分娩機構簽發資質被取消的,需提供原分娩機構蓋章的住院病歷復印件或住院分娩證明,超過12個月申領的需提供親子鑒定證明 , 到管理機構申領 。
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簽發出生證
(1)在助產機構外出生且已入過戶口的;
(2)申領出生證時新生兒已死亡的;
(3)申領出生證時,因新生兒父母走失,病故等意外情況,無法提交有效身份證件或親子鑒定證明的 。
特別提醒
超過12個月申領的 , 還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父母與子女三方的親子鑒定書(簡稱“親子鑒定證明”),提交的親子鑒定證明必須是原件哦(原件須入檔案) 。
出生醫學證明辦公室咨詢電話:0371-2206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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