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低保成員近親屬包括哪些 吉林市低保成員近親屬包括哪些人

吉林市低保成員近親屬包括哪些 吉林市低保成員近親屬包括哪些人

【吉林市低保成員近親屬包括哪些 吉林市低保成員近親屬包括哪些人】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
對已經受理的低保家庭申請,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與低保經辦人員有近親屬關系的,鄉鎮(街道)應單獨登記備案 。

1.低保經辦人員是指具體辦理和分管低保受理、調查、評估、審核、確認等事項的縣級民政部門、鄉鎮(街道)及村(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 。
2.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

一、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按規定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

(二)簽署《申請承諾書》,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完整 。
(三)簽署《家庭經濟狀況查詢授權書》 , 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手續,積極配合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 。
二、材料
1.鄉鎮(街道)應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備的,予以受理 。
2.材料不齊備的,應一次性告知補齊所有規定材料 。通過政府服務平臺查詢和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的相關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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