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低保規定的家庭財產指什么 吉林市低保標準每個月多少錢

吉林市低保規定的家庭財產指什么 吉林市低保標準每個月多少錢

吉林市低保家庭財產規定
家庭財產指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 。低保家庭財產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金、銀行存款、證券、基金、商業保險、債權、互聯網金融資產等可支配資金,原則上人均不超過 24 個月(含 24 個月,扣除不計入家庭收入項目)當地城鄉低保標準 。

(二)家庭成員名下無可正常使用的機動車輛(殘疾人功能代步車,重病患者用于透析、放化療等必要治療且價值 2 萬元以下代步車輛除外)、船舶等交通工具,工程機械和大中型農機具 。


(三)不擁有 2 處(含)以上可使用的房屋類不動產,人均建筑面積低于當地規定的人均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積標準的除外 。
(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財產條件 。
提示:
因家庭成員長期失聯、核查要件不全、家庭財產所屬權不清、勞動能力或殘疾等級無法鑒定等情況,經本人(法定監護人)簽署事實承諾書后,可通過鄉鎮(街道)和村(居)民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的方式認定家庭成員經濟狀況、勞動能力等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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