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職工養老保險退職待遇發放標準表 許昌職工養老保險退職待遇發放標準

許昌職工養老保險退職待遇發放標準表 許昌職工養老保險退職待遇發放標準

許昌職工養老保險退職待遇標準具體如下:
許昌對于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休的人員,其養老金按《河南省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1998]22號)規定的辦法計發,過渡期內按新辦法計發的養老金低于老辦法的,調節金部分不再發給 。

【許昌職工養老保險退職待遇發放標準表 許昌職工養老保險退職待遇發放標準】一、對于符合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職的人員,屬1994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 , 連續工齡(包括繳費年限)滿10年的;1995年1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繳費年限滿15年的,其退職生活費按下述標準按月領?。?
(1)基礎部分:以本人按規定封定的檔案工資的40%計發;
(2)帳戶部分:按個人帳戶儲存額乘以豫政辦[1995]74號文件規定的比例(1.8%~0.8%)計發;
(3)各項補貼:按規定納入統籌項目的補貼 。
二、達不到上述條件的退職人員 , 其退職生活費在批準其退職時 , 按豫政辦[1995]74號文件第三條第(七)款規定的標準一次性發給本人并終止社會養老保險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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