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積金非住房消費提取辦理指南 天津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條件


》》》天津公積金非住房消費提取辦理指南(提取類型+辦理材料)
非住房消費提取提取類型:
非住房消費提取包括銷戶提取和非銷戶提取 。
職工因被納入本市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圍或因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非銷戶提取辦理,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的范圍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醫師協會發布的重大疾病范圍為準 。
職工因以下原因辦理提取業務的,同時注銷賬戶:
1. 離、退休 。
2.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
3. 到國外及港、澳、臺地區定居 。
4. 住房公積金賬戶因解除勞動關系封存滿半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停繳滿半年 。
職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相關權利人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 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注銷 。
不同類型辦理材料:
類型一 職工辦理銷戶提取業務 , 提供以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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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其中職工到國外定居的,應提供當地簽發的護照及經公證的中文譯本或翻譯中心出具的中文譯本,中文譯本原件由管理部留存;到港、澳、臺地區定居的,應提供當地簽發的護照或港、澳、臺通行證等有效身份證件 。(本章所涉及的身份證件均參照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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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離休職工應提供離休證;退休職工應提供退休證、退職證 。
2.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 應提供《天津市傷、病托管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和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
3. 到國外及港、澳、臺地區定居的,應提供戶口注銷證明或加蓋“注銷”印章的戶口簿 。
【天津公積金非住房消費提取辦理指南 天津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條件】4. 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停繳滿半年未辦理解除勞動關系封存的,應提供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
類型二職工死亡或宣告死亡 , 經繼承權(遺贈撫養)公證或人民法院判決(裁定、調解)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以下資料:
1. 全部權利人身份證件 。權利人包括相關法律文書確定的共有人、繼承人(受遺贈人)等 。

2. 職工死亡證明,如繼承權(遺贈扶養)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中明示職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不提供本證明 。
3. 繼承權(遺贈扶養)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為一審判決(裁定)的,權利人應對相關法律文書的有效性進行書面承諾 。
4. 全部權利人均應本人到場辦理 。情況特殊本人無法到場辦理 , 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一份 。
類型三 職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ㄒ唬┧勞鮒骯じ髯式鷲嘶Вòㄗ》抗?、层^渥》抗稹叢倫》坎固?nbsp;, 下同)余額合計在1萬元(含)及以下的,應由死亡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或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受遺贈人)辦理銷戶提取業務,并提供以下資料:
1. 提取人身份證件 。
2. 職工死亡證明 。
3. 提取人簽署的責任聲明 。
4. 死亡職工配偶提取的,提供婚姻關系證明 。
5. 死亡職工子女、父母提取的,提供同戶籍戶口簿、出生證明、戶籍管理部門調取的戶籍檔案或公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

6. 死亡職工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提供經公證的遺囑 。
 ?。ǘ┧勞鮒骯じ髯式鷲嘶в嘍詈霞圃?000元(含)及以下的 , 應由死亡職工的同戶籍親屬辦理銷戶提取業務 , 并提供以下資料:
1. 提取人身份證件 。
2. 職工死亡證明 。
3. 提取人簽署的責任聲明 。
4. 死亡職工配偶提取的,提供婚姻關系證明 。
5. 死亡職工同戶籍親屬提取的 , 提供同戶籍戶口薄、戶籍管理部門調取的戶籍檔案或公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
類型四職工被納入本市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圍 , 應提供身份證件辦理提取業務,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聯網核查相關信息無誤后辦理 。
類型五職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的,可辦理一次性提取業務 , 并提供以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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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取人身份證件 。
2. 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還應提供配偶身份證件及婚姻關系證明 。
 ?。ǘ┨崛∪擻牖頰吖叵底柿? ,包括婚姻關系證明或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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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職工本人、職工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參加醫療保險,患大病就醫的提供以下資料:
市醫保定點醫院或醫保機構認可的醫院加蓋就診醫院醫療保險證明專用章的《診斷證明書》(因重大手術提取住房公積金,《診斷證明書》中未明確手術治療的 , 還需提供就診醫院出具的手術證明 , 下同);住院費用清單;加蓋就診醫院病案印章的《出院記錄》或《出院小結》 。
在與市醫保機構聯網的定點醫院就醫的 , 應提供加蓋就診醫院醫療保險證明專用章的《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申請支付審核單》或加蓋就診醫院收費印章的《天津市醫療機構住院專用收據》(紅聯) 。在未與市醫保機構聯網的醫院就醫的,提供加蓋醫療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印章的《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單位申請支付明細表》 。
2. 職工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未參加醫療保險,因患大病就醫的,提供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并加蓋醫院診斷證明章的《診斷證明書》;加蓋就診醫院收費印章的《天津市醫療機構住院專用收據》(紅聯)或其他醫療單位住院票據;住院費用清單;加蓋就診醫院病案印章的《出院記錄》或《出院小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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