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積金利息是多少 成都市公積金利息怎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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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自存入公積金賬戶之日起就計息,結息日為每年6月30日 , 結息年度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所以,7月1日起 , 只要是公積金賬戶有余額 , 就會陸續收到這筆利息 。
公積金利息計算
那么,我們能拿到多少利息,具體是怎么計算的呢?下面是公積金利息的計算公式 。

利息金額=個人賬戶資金×實際存放天數×年利率÷360
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目前是1.50% 。
舉個例子,小張公積金賬戶余額62097元,大概就能拿到982元利息 。

如果不買房 , 公積金放在賬戶可以計算利息固然不錯,不過,就算我們沒有使用公積金來貸款買房,公積金也有很多用途 。比如 , 以下14種情況就可以提取公積金:
成都公積金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本市無房職工租房自住的;
4.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5.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6.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7.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8.離休、退休的;
9.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0.出境定居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重新就業的;
12.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或托管滿半年的;
13.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成都公積金利息是多少 成都市公積金利息怎么計算】14.國家和省、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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