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購買二手房提取公積金辦法 西安市二手房公積金提取

西安購買二手房提取公積金辦法 西安市二手房公積金提取

一、申請材料:
1、已實行合同網上備案查詢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已備案的房產買賣合同原件(同時提供查詢方式);
(3)首付房款憑證原件 。
(4)其他相關資料:
① 提取購房人配偶的公積金,需提供以下關系證明之一:結婚證;能證明夫妻關系的同戶戶口簿;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
②提取購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積金,需提供以下關系證明之一:能證明子女、父母關系的同戶戶口簿;公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獨生子女證;出生證;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
③購房合同中買受人為兩人及以上的 , 提取非主購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積金時,需提供非主購房人與主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主購房人:是指購房合同中買受人欄填寫的第一順序人 。
④他人代為辦理提取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提取人書面委托書(見表格下載) 。
2、未實行合同網上備案查詢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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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產買賣合同;
(3)權屬變更后房屋產權證(因辦理購房貸款而無法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的,可以提供房屋產權證復印件并加蓋抵押登記機關公章);
(4)契稅完稅證 。
(5)其他相關資料:
① 提取購房人配偶的公積金 , 需提供以下關系證明之一:結婚證;能證明夫妻關系的同戶戶口簿;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
②提取購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積金,需提供以下關系證明之一:能證明子女、父母關系的同戶戶口簿;公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獨生子女證;出生證;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
③房屋產權證買受人為兩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購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積金時 , 需提供非主購房人與主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主購房人:是指房屋產權證買受人欄填寫的第一順序人 。
④他人代為辦理提取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提取人書面委托書(見表格下載) 。

二、申請時限:自購房合同簽定(網上備案)或房屋產權過戶登記之日起五年內,同一套房提取人只能辦理一次提取手續 , 超過時限不予受理 。
三、提取額度:個人公積金賬戶內應保留不低于三個月繳存額,無個人住房貸款的,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有個人住房貸款(非本中心公積金貸款)的,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合同規定的首付款金額 。
四、注意事項:
1.個人公積金賬戶中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應與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致,否則應當先辦理個人公積金賬戶身份證件信息的變更手續 。
2.提取人有兩個及以上個人公積金賬戶時,應當先合并成一個賬戶后再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
3.處于“凍結”狀態的個人公積金賬戶,應當先辦理解凍手續,之后再辦理提取手續 。
4.需持有中心委托的17家銀行一類借記卡: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長安銀行 。

5.申請材料應當提供原件(特別說明是復印件的除外) 。
6.已辦理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貸款未還清前不予受理購房提取公積金 。
7.公積金中心對于無法立即確認,需要進一步核實的,有權要求職工補充材料或采取面談、實地復查或向相關部門核實等方式審核,相關部門應予配合 。申請材料無法核實的,中心可作出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準予提取的,按照規定辦理提取手續
四、公積金提取委托銀行辦理網點查詢入口:http://zfgjj.xa.gov.cn/ywwd/jc/1.html
五、西安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時間:
1.中心辦事大廳及各管理部提取(轉移)業務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 。
2.中心派駐西安市政務服務中心、西安高新區綜合服務大廳(高新自貿區政務大廳)、國際港務區政務中心、浐灞商務中心、西咸新區等各政務大廳公積金窗口提取(轉移)業務受理時間以各政務大廳工作時間為準 。
六、表格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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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提?。ㄗ疲┪惺?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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