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積金按月提取還貸最新消息 成都貸款還清后一年內提取公積金

成都公積金按月提取還貸最新消息 成都貸款還清后一年內提取公積金

9.13最新消息
9月13日,成都公積金中心出臺了繳存提取貸款實施細則和解讀,回應了“按月提取還貸”的申請條件、辦理方法,以及公積金繳存比例等具體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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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積金按月提取還貸最新消息
10月8日起 , 成都公積金可按月提取!

9月1日,成都住房公積金出臺《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的通知 , 公積金按月提取、沖抵還貸等新規 。具體如下↓↓↓
《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主要調整情況
1.全面實行公積金購房、租房按月提取 。
將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前結清貸款后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五年內只能提取一次變成五年內每月都可提取一次,將還貸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每年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將租房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每季度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提取更為便利,且有助于職工提取利益最大化 。

2.實施沖還貸 。

繳存職工在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后 , 在按月償還貸款期間可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按月提取協議 , 采取直沖本息的方式,按月使用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月供本息 , 減少還款轉賬環節,減輕職工還貸壓力 。
3.職工購房“可提可貸” 。
允許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可提取未納入貸款額度計算的繳存余額用于首付款 。
4.限制多套房提取 。
職工近5年內已辦理兩套及其以上住房購房提取業務或當前擁有兩套及其以上住房產權的,不得再申請辦理第三套及其以上住房購房提取業務 。
5.支持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 。
職工申請辦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業務,不再受一年內只能選擇一套住房辦理住房消費類提取業務規定限制 。
6.簡化死亡提取業務辦理材料 。
【成都公積金按月提取還貸最新消息 成都貸款還清后一年內提取公積金】第一順序繼承人提取死亡職工公積金時,無需再提供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公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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