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企業引進“高精尖缺”人才補助政策

安慶企業引進“高精尖缺”人才補助政策

一、政策內容
對企業全職引進年薪50萬元以上“高精尖缺”人才的 , 按人才年薪的20%、最高20萬元給予企業一次性補助 。
二、申請基本條件
1.支持對象為2022年7月1日以后全職引進各類“高精尖缺”人才的在宜注冊企業 , 引進人才與企業簽訂不少于3年勞動合同并在宜首次繳納社保 。
2.企業范圍為我市正常納稅、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產業領域民營實體經濟,不含房地產、金融、保險、證券等行業 。
3.年工資性薪酬不包括股權分紅、人才在省外兼職或其他個人獲得的獎勵性收入 。

4.每家企業每年最多補助100萬元 。
5.對難以界定的,由市經信局會同市委人才辦研究認定 。
三、辦理流程
1. 申報 。引進人才所在企業通過安慶人才管家服務平臺提出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1)“高精尖缺”人才薪酬補助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
(3)人才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

(4)人才資格證書、榮譽獎項等材料;
(5)一個完整年度社保參保證明;
(6)備案的勞動合同;
(7)一個完整年度薪酬的銀行流水 。
2.受理 。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設在市人才發展集團)負責受理系統申報事項,對引進人才的資格條件和申報材料完整性進行初審(每年3月1-10號集中受理 , 當月審核完畢,下季度首月兌現獎補資金) , 無誤后轉屬地經信部門 。
3.審核 。屬地經信部門會同人社、稅務、科技、市場監管、地方金融等有關部門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進行并聯審核 。

4.公示 。復審通過后,將擬發放對象有關信息在安慶人才管家服務平臺公示5個工作日 。
5.撥付 。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屬地財政部門將資金撥付至申報企業 。
四、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每年3月1-10號集中受理,當月審核完畢,下季度首月兌現獎補資金 。
五、其他事項
1.如發現企業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薪酬補助的行為,自發現之日起,取消其引進人才薪酬補助資格,并責令退回已享受的薪酬補助資金,且三年內不納入引進“高精尖缺”人才薪酬補助的企業范圍 。拒不退回的企業 , 三年內不得享受地方政府出臺的企業獎補政策 。
2.責任單位及聯系方式:
(1)市經信局組織人事科 , 0556-5515145;
(2)各縣市區經信局 。
【安慶企業引進“高精尖缺”人才補助政策】政策鏈接:安慶市企業引進“高精尖缺”人才薪酬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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