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直公積金提取流程及要求 陜西省直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

陜西省直公積金提取流程及要求 陜西省直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

【陜西省直公積金提取流程及要求 陜西省直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陜西省直公積金提取程序及要求
一、提取程序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職工提出申請并提供相應提取申請材料(原件)——省中心受理并對提取資料進行審查確認無誤——實時劃轉提取資金至提取人公積金聯名卡或有效的銀行儲蓄卡 。申請材料當日無法核實的 , 3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提取或不準提取的決定 , 并通知申請人 。準予提取的,按照規定辦理提取手續 。

二、提取要件的要求

1、除本細則特殊說明外,所有提取材料要件必須提供原件 , 復印件、掃描件、照片等均不得作為申請依據 。
2、無自有住房證明、相關部門和單位為本次提取業務專門出具的證明資料,省中心均需留存原件 。

3、購房合同、房屋產權證等其他證明材料要件均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省中心業務大廳辦理提取業務時對照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
4、代辦提取的基本要件:單位經辦人或職工本人不能辦理提取業務時,職工可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代為辦理 。代辦人辦理時,除規定的提取材料要件外,還應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提取職工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委托書》和關系證明 。委托配偶提取時需提供以下婚姻關系證明之一:結婚證;能夠證明夫妻關系的同戶戶口簿;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等 。委托父母、子女提取時需提供以下關系證明之一:能夠證明子女、父母關系的同戶戶口簿;公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獨生子女證;出生證;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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