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分娩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申請材料

南京分娩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
【南京分娩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申請材料】1、結婚證原件 。
2、生育四孩及以上的提供《批準再生育一個孩子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 。
3、出院記錄復印件(門診流(引)產手術提供病歷及病假條) 。
辦理須知
1、生育津貼根據產假天數(基礎值為128天)計算 。

參保人員生產方式為剖宮產、助娩產的,增加15天產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 。
2、一次性營養補助 。按上年度江蘇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發放 。流(引)產不享受一次性營養補助 。
3、生育一孩、二孩(非多胞胎的),如果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刷卡就診分娩的,其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直接發放至用人單位賬戶 。
4、參保人員休完產假后至一年內可申請發放分娩費用、分娩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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