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享受低保人員可以提取公積金幾次?


吉林市享受低保人員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賬戶內住房公積金余額 。
辦理場所:
吉林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各分支機構 。
提取所需材料:

 ?。ㄒ唬┑捅Vぴ?
 ?。ǘ┙詰捅=鵒烊≈っ鰨?
 ?。ㄈ┯行矸葜っ鰨?
1.本人提取公積金的,應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配偶代辦提取的,應出示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及結婚證原件 。
 ?。ㄋ模┙魷摶鋅ㄗ頌崛 。?
【吉林市享受低保人員可以提取公積金幾次?】須提供提取人名下的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吉林銀行任意一張I類借記卡 。

相關經驗推薦